复数法的直线也可以有“点斜式”。这里的斜率记录方向角的两倍,与解析几何中的实数斜率不同。
方向与点斜式
若直线的非零方向向量是 v,定义
k=vˉv=e2iθ,∣k∣=1,
其中 θ=argv。反向选取 −v 不改变 k。实轴方向对应 k=1,虚轴方向对应 k=−1。
过点 P、方向参数为 k 的直线为
z−p=k(zˉ−pˉ),z−kzˉ=f,f=p−kpˉ.
课程把 z−kzˉ 称为“直线的头”:方向确定后,只需代入一个好算的点,就能得到常数项。
若从 k,f 出发定义直线,除 ∣k∣=1 外,还需 f=−kfˉ。任意复数 f 未必给出一条有点的直线;由 f=p−kpˉ 生成时,这个条件自动成立。
平行、垂直与成角
设两直线斜率为 k1,k2,则
平行或重合⟺k1=k2,垂直⟺k1=−k2.
从第一条直线到第二条直线的有向角 θ 满足
k1k2=e2iθ.
因此,比较两组有向角只需比较斜率商。该关系确定的是模 π 的方向角,若要区分普通角的补角,应回到题目的位置条件。
单位圆上的弦
对单位圆上互异的 A,B,
kAB=1/a−1/ba−b=−ab.
代入点 A 得到
z+abzˉ=a+b.
这同时给出了弦所在直线的方向和方程。注意它表示整条直线,点在线段内还需要位置或参数范围条件。
垂足与对称点
关于直线 z−kzˉ=f 的反射是
s=f+kpˉ.
于是 P 的垂足 Q 为
q=2p+f+kpˉ,d(P,ℓ)=2∣p−f−kpˉ∣.
取 p=0 就得到原点的对称点 f、垂足 f/2 和距离 ∣f∣/2。这也解释了直线常数项的几何意义。
特别地,对单位圆弦 AB,
s=a+b−abpˉ,q=2p+a+b−abpˉ.
两直线交点
联立
z−kzˉ=f,z−jzˉ=g
得到
z=k−jkg−jf,k=j.
若 k=j,应判断平行或重合,不能使用交点公式。
对于单位圆上的两弦 AB,CD,代入即可得
z=ab−cdab(c+d)−cd(a+b),ab=cd.
若下一步需要的是 z−p,先平移到 P 再联立,通常比求出 z 后再次通分更简洁,见移轴与免解坐标流。
参考:《复数法世界观与方法论》第 3–5、10 页;《复数法课程群聊发言稿》第 9–13、34–35 页。斜率约定依原课程,反射和交点公式补充了非退化条件。